最新資訊
- 馬鞍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fā)《馬鞍山市工業(yè)企業(yè)“機器換人”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4年)》的通知
- 關于《馬鞍山市支持智能制造及工業(yè)互聯(lián)網發(fā)展若干政策》和《馬鞍山市工業(yè)互聯(lián)網創(chuàng)新發(fā)展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起草說明
-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fā)馬鞍山市支持智能制造及工業(yè)互聯(lián)網發(fā)展若干政策和工業(yè)互聯(lián)網創(chuàng)新發(fā)展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
- 關于印發(fā)馬鞍山市新型研發(fā)機構認定管理與績效評價辦法的通知
安徽通知公告
各市經信局,廣德市經信局、宿松縣科經局:
為推動工業(yè)互聯(lián)網應用,培育具有標桿示范作用的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帶動全省制造業(yè)數字化轉型、智能化升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推薦評定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符合《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中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相關條件的企業(yè)。
二、申報材料
1. 按照《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經信裝備〔2017〕181號),提供安徽省智能工廠申報書或安徽省數字化車間申報書;
2.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或法人證書原件掃描件;
3. 工廠或車間內主要智能設備、控制系統(tǒng)、軟件的購置清單(格式見附件1),并提供對應購置發(fā)票原件掃描件;
4. 能夠突出反映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建設情況的電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萬,張數不少于10張,并附照片說明性文字);
5. 申請項目材料承諾書(附件2)。
三、名額分配
數字化車間不限制上報名額。各市、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企業(yè)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篩選,上報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智能工廠限制申報數量。各市、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嚴格篩選、優(yōu)中選優(yōu),遴選符合申報條件、具有標桿示范作用的智能工廠,上報數量不得超過分配的申報名額(附件3)。
四、申報程序
1. 申報單位對照條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廣德市、宿松縣申報智能工廠的項目單位應分別向宣城市、安慶市經信局提出申請。
2. 請各市、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統(tǒng)籌縣(市、區(qū))級經信部門組織好項目申報和審核工作,按照材料核查和現場抽查結合的方式對申報的項目進行認真審核,確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以及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確定推薦名單后,正式行文(一式兩份,加蓋公章)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并附《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項目匯總表》(附件4)。
3. 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申報單位登錄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jx.ah.gov.cn/)“企業(yè)云”服務平臺系統(tǒng)進行填報,上傳相關申報材料,經縣級相關部門初審、市級經信主管部門復審后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的文件名應嚴格按照本通知和《管理辦法》要求上傳。網上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技術問題可致電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信息中心咨詢,聯(lián)系電話:0551-62871705、62871939。
4.請各市、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時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yè)于8月20日前報送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有關文件請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查詢和下載。
聯(lián)系人: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裝備工業(yè)處操禮賢,電話:0551-62871715。
附件:1.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已購置設備清單
2.申請項目材料承諾書
3.各市智能工廠上報名額分配表
4.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項目匯總表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1年8月4日
相關附件:
為推動工業(yè)互聯(lián)網應用,培育具有標桿示范作用的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帶動全省制造業(yè)數字化轉型、智能化升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推薦評定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符合《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中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相關條件的企業(yè)。
二、申報材料
1. 按照《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經信裝備〔2017〕181號),提供安徽省智能工廠申報書或安徽省數字化車間申報書;
2.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或法人證書原件掃描件;
3. 工廠或車間內主要智能設備、控制系統(tǒng)、軟件的購置清單(格式見附件1),并提供對應購置發(fā)票原件掃描件;
4. 能夠突出反映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建設情況的電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萬,張數不少于10張,并附照片說明性文字);
5. 申請項目材料承諾書(附件2)。
三、名額分配
數字化車間不限制上報名額。各市、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企業(yè)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篩選,上報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智能工廠限制申報數量。各市、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嚴格篩選、優(yōu)中選優(yōu),遴選符合申報條件、具有標桿示范作用的智能工廠,上報數量不得超過分配的申報名額(附件3)。
四、申報程序
1. 申報單位對照條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廣德市、宿松縣申報智能工廠的項目單位應分別向宣城市、安慶市經信局提出申請。
2. 請各市、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統(tǒng)籌縣(市、區(qū))級經信部門組織好項目申報和審核工作,按照材料核查和現場抽查結合的方式對申報的項目進行認真審核,確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以及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確定推薦名單后,正式行文(一式兩份,加蓋公章)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并附《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項目匯總表》(附件4)。
3. 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申報單位登錄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jx.ah.gov.cn/)“企業(yè)云”服務平臺系統(tǒng)進行填報,上傳相關申報材料,經縣級相關部門初審、市級經信主管部門復審后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的文件名應嚴格按照本通知和《管理辦法》要求上傳。網上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技術問題可致電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信息中心咨詢,聯(lián)系電話:0551-62871705、62871939。
4.請各市、省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時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yè)于8月20日前報送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有關文件請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查詢和下載。
聯(lián)系人: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裝備工業(yè)處操禮賢,電話:0551-62871715。
附件:1.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已購置設備清單
2.申請項目材料承諾書
3.各市智能工廠上報名額分配表
4.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項目匯總表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1年8月4日
相關附件: